为规范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活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规程》DB37/T5228-2022,自2022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本规程旨在规范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活动,覆盖从文件形成、编制、审核到组卷、归档、移交的全过程。本规程以监理工作的实际流程为主线,将监理文件资料系统划分为监理基本文件、管理文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等类别,并明确了每一类资料的具体内容、编制主体、审批程序与管理要求。本规程强调监理文件资料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形成,确保其真实、完整、有效,并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管理,以提升监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水平。
本规程将管理范围覆盖到监理资料从产生到归档移交的每一个环节。不仅规定了各类文件的填写与编制标准,还对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方法、编目规则以及向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馆的移交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形成了闭环管理。
本规程对监理文件资料进行了科学分类,并突出了关键控制环节。例如,在质量控制方面,详细规定了从材料进场审查、过程验收到质量缺陷事故处理的全套资料要求;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特别增设了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巡视检查记录与管理档案要求。
本规程通过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并辅以详细的条文说明和推荐性辅助表格,增强了规定的可操作性。规程明确了各项报审表、记录和报告的编制依据、核心内容和签字盖章程序,有效防止代签、越级签认等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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