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设计规范》DB61/T1758-2023,自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为推广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技术的应用,规范了电站的设计,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本文件适用于电化学介质储能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站的设计,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以下的电站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针对陕西省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的设计工作,确立了全面且系统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以电化学介质储能、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电站,旨在通过规范站区规划、储能系统、电气一二次、土建、消防及环保等各环节的设计,保障电站实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及经济合理的建设目标。本规范从总平面布置入手,对储能单元、功率变换系统及电池管理系统的关键性能参数、保护配置和通信规约进行了细致规定,并明确了电气并网、监控安防、建筑结构防火与环境保护等的设计底线,为省内同类工程的设计提供了全流程的标准化指引。
本规范规定了储能系统的核心设计要求,包括储能单元充电装置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5,电池组须由同型号、同容量、同制造厂的产品组成,并匹配合理的成组拓扑。功率变换系统须具备并网充放电、离网放电及低电压穿越能力,其在额定运行条件下的效率需符合GB51048的规定。电池管理系统则须全面监测电池状态,并具备过压、欠压、过流、过温等可靠保护与均衡功能。
本规范构建了从并网接入到二次系统的完整电气技术框架。电气一次方面,明确了电站接入电网的电能质量须满足电压偏差、谐波及三相不平衡等国家现行标准,并网功率因数在非无功调节时不应小于0.95。监控系统须实现对电站的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功能,支持削峰填谷、系统调频等策略,并可与电池管理系统、功率变换系统通过IEC61850等规约进行可靠通信。
本规范对建筑防火、通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做出了严格限定。电池室须采用防爆型通风装置,通风量按室内最大含氢量不超过0.7%计算且不小于3次/h,并严禁明火取暖。消防方面,电池室危险等级定为严重危险级,应配置砂池并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环境保护上,本规范要求对废水、噪声及电磁辐射采取防治措施,并规定废弃电池须由原生产厂家或相关资质机构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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