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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3724
2026-08-12 17: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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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村里开展必要的灌溉排水、农村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建设时,确需对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想了解这种情况下具体要走哪些程序、由谁提出申请、哪一级负责审核和实施,以及完成后如何核查和更新数据库。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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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45961
2026-08-12 19:07:18
最佳答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农村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建设,确需对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的,应按“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议—乡镇统筹申请—县级拟订方案并逐级报审—市级核查—省级审核后报国务院主管部门更新数据库”的程序办理。

配套设施建设中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的办理程序

提出调整补划建议与申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履行重大事项决议程序后,可以按年度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建议。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对调整补划建议进行统筹,可以按年度向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补划申请。

拟订调整补划方案与逐级报审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调整补划申请进行统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耕地超过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比例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方案落实情况的核查

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审核与数据库更新

核查通过后,经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