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问题描述:
实际工作中,涉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发现难、判定难、追责难,想了解目前在问题排查、破坏事件判定和跨部门执法协作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机制安排来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压实?
已解决
请先登录后回答问题
立即登录
回答 1
应围绕重要生态空间持续强化问题排查、破坏事件判定和跨部门执法协作,不断完善从线索发现到整改销号的闭环监管流程,推动执法司法贯通。
严格生态保护监督执法
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监督
持续组织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实现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的全覆盖。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线上线下多级联动会商,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加强监管成果与督察、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态破坏事件判定等工作的协同。
加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
完善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建立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收集机制。做好生态破坏事件判定,组织开展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筛选、核实及研判分析。完善生态破坏事件跨部门会商机制,推动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可量化可追责,压实地方责任,并指导地方开展重大以下生态破坏事件监督。
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监管机制
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持续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机制,全面规范问题线索发现交办、实地核实、会商诊断、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及调度督导等闭环监管流程。不断提升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发现和核实能力,加强问题台账管理,深入推进问题整改与生态修复。
深化生态保护执法协作
在“绿盾”“碧海”“中国渔政亮剑”等联合执法机制基础上,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规范线索移交,推动联合办案,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非现场发现生态破坏违法线索能力。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生态破坏和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动执法司法贯通。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