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DB33/T2532.1-2022,自2022年10月27日起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一般要求、准备工作、踏勘与测量、边界线更新与标绘、成果编制与检查、立标、数据入库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勘界及立标工作。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