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草粉生态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DB41/T2574-2023,自2024年03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草粉生态式户厕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使用要求、粪污管理、维护要求、应急处置以及管护服务。本文件适用于农村草粉生态式户厕的运行维护。
本规范规定了农村草粉生态式户厕运行维护的各项技术要求与管理措施,涵盖从厕屋日常使用、草粉制作到粪污清掏与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本规范强调以干燥秸秆粉与菌剂混合制成的草粉作为核心介质,通过密闭贮粪池内的生物发酵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明确要求运行维护主体须落实检修、清掏及管护责任。规范同时突出了干式运行的核心理念,严禁贮粪池进水,并对便器清洁、密封检查及草粉储存提出了具体操作指引,旨在保障户厕长期稳定运行,防止蚊蝇滋生与环境污染。
本规范要求每次如厕后须添加足量草粉以覆盖粪污,便器应及时清理并关闭盖板以保持密闭。草粉由干燥秸秆、稻壳等粉碎至10目以上,再与粪污发酵剂、秸秆促腐剂按比例混合调制而成,并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处备用。厕屋内须配置盛草粉容器、菌剂及清洁工具,通风设施应确保氨气浓度与蝇蛆等卫生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本规范规定贮粪池贮留粪污的有效时间不应少于30天,清掏须适时进行且全过程保持通风、严禁烟火。清掏后的粪污需堆沤不少于15天,冬季宜适当延长,堆沤地点远离生活区并加以覆盖。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污不得直接用于施肥,堆沤后的粪污应就近还田实现资源化利用,转运过程须密闭以防泄漏外溢。
本规范要求首次使用或清掏后应在池底铺垫约200毫米草粉,严禁用水冲洗,每次清掏须留少量余渣以促进快速发酵。厕屋门窗、便器清洗等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草粉数量与质量应定期检查防止受潮。当化粪池出现进水、坍塌或粪污外溢时须立即停用并清掏;在粪口传播疾病高风险地区,应加强通风消毒,清掏人员须强化防护并密闭收运设施。
该规范作为河南省地方标准,为农村草粉生态式户厕的运行维护提供了系统、可操作的技术依据,填补了此类干式生态厕所在日常管理领域的标准化空白。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村改厕模式,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和管理户厕,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减少对水资源的依赖和污染风险。通过明确管护服务的责任分工,鼓励村集体配备加工设备、组建服务队伍,该规范推动了农村户厕运维的规范化和组织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阻断病原体传播、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具有显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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