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自然资源部制定《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报批稿)。
本文件提供了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和领海范围内涉及围填海工程的生态建设工作。
本指南提供了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的技术框架与实施路径,涵盖生态化平面设计、海堤与岸滩生态化、公众亲海空间设计及不同类型海域的差异化建设策略等全过程内容。本指南以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设计和节约高效为核心原则,旨在通过系统性技术方法与工程措施,将生态理念贯穿围填海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各环节,最大程度减缓工程对海洋生态资源的影响,优化围填海区域生态空间,恢复修复所在海域生态功能,并提升亲海环境品质。
本指南要求围填海工程选址应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与敏感目标,保持潮汐通道畅通,平面布局宜采用离岸人工岛、多突堤或区块组团等方式减少对自然岸线的占用。向海侧海堤应采用适度弯曲的平滑曲线设计以增强岸线生态性,堤型优先选择斜坡式或多孔隙结构,并鼓励使用生态混凝土、当地块石等无害化材料,以利于生物附着与植被恢复。
本指南提出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堤前岸滩生态建设路径,强调通过微生境改造和红树林、海草床等植被修复手段,恢复岸滩的生态涵养与消浪减灾功能。对于砂质岸滩宜按规范进行沙滩养护,涉及生物海岸则应落实占用与修复挂钩原则。此外,本指南推荐在堤前水下投放人工鱼礁或牡蛎礁等生态构件,为鱼类、贝类等海洋生物构建栖息生境。
本指南针对海湾、河口、滩涂及开阔海域四类典型区域的围填海工程,分别明确了生态建设重点。海湾区域侧重保护纳潮量和生物多样性;河口区域需确保防洪纳潮与物种洄游通道畅通;滩涂区域应尽可能保留潮滩自然形态;开阔海域则须在保障防灾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离岸方式并构建水下栖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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