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森林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规范》DB63/T2193-2023,自2024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数据、应用平台等。本文件适用于森林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工作。
本规范确立了青海省森林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的技术准则,适用于省内森林草原火灾重点隐患的识别、量化与评定工作。本规范从术语定义入手,明确了“森林草原火灾重点隐患”的内涵,并构建了一套由多级指标组成的评估体系,涵盖火灾形势、防火责任、防火规划方案、防火基础设施、火源管理、队伍能力及社会防火管理等核心内容。通过设定指标权重与量化分级方法,本规范将隐患程度转化为可比较的数值,从而得出科学、客观的评估结论。同时,本规范详细规定了评估工作的实施程序、数据获取与筛查方式,并提出了应用平台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形成了一套从数据采集、隐患分析到结果输出与对策建议的完整闭环。
本规范构建了由三级指标构成的火灾重点隐患指标体系,并明确了各指标的权重分配与量化计算方式。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手段,将火灾隐患分解为可测量的因子,并最终形成分级量化的评估结论。整个评估过程需生成专题报告,涵盖评估对象、过程、结果以及针对薄弱环节提出的具体对策与规划建议。
开展评估前需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范围、组建评估组和收集资料。正式评估需系统调查六类重点防火对象,包括阻隔系统、瞭望监测系统、通信系统、防火道路、防火队伍以及潜在起火点。每类对象均有明确的调查要素,如阻隔系统的分布与设施状况、防火队伍的人员与装备情况,确保评估基础数据的全面性与规范性。
评估数据分为静态与动态两类,通过档案录入、传感器获取、移动端上传、问卷调查及跨部门接入五种方式采集,并须经逻辑性与奇异性筛查以确保真实有效。配套应用平台应具备数据录入与管理、隐患实时预警、潜在隐患对比分析、专家评估、可视化展示及报告自动生成等十项功能,支持评估模型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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