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退化高寒草原的恢复治理效果评价》DB63/T 2037-2022,自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退化高寒草原恢复治理效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恢复措施和恢复效果评价 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拔在3200 m以上的退化高寒草原植被治理恢复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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