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工程绿色施工技术规程》DB63/T2218-2023,自2024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绿色施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公路工程实际,系统规定了绿色施工的技术要求与管理框架。本规范以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为驱动,围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三大核心维度,构建了覆盖施工全过程、全要素的绿色施工技术体系。本规范强调从规划、设计阶段即统筹考虑绿色施工,并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方的具体职责,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体系,通过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专篇、定期检查考核等制度安排,确保各项绿色技术措施有效落地,最终实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环境负面影响的目标。
本规范从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技术措施。在土地资源方面,要求优化总平面规划,控制超挖,保护原生生态。在能源管理上,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提出能效优选与计量监控要求。在水资源利用上,强调分质计量、废水回收循环以及雨雪水等非传统水源的充分利用。在材料管控方面,从采购、进场检验到限额领料全过程规范,优先选用绿色材料及可循环利用的旧料与周转材料,并倡导利用场地既有设施实施一体化施工。
本规范针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提出了系统性的防控要求。重点涵盖土壤、大气、水、噪声、光污染及固体废弃物控制,并专列条款强调地下设施与文物保护。在大气污染防治上,详细规定了场区硬化、车辆冲洗、散体材料覆盖、拌和站封闭等抑尘措施,并对有害气体排放与废弃物焚烧做出明确禁止。对于水污染,要求雨污分流、设置分级沉淀池与隔油池等处理设施。在噪声与光污染控制上,要求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挡措施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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