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干法直投改性剂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DB63/T2215-2023,自2024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干法直投改性剂沥青路面施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材料、配合比设计、路面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干法直投改性剂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干法直投改性剂沥青路面施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路面施工及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本规范明确,干法直投工艺是将集料加入拌缸后,通过机械或人工方式将SBS改性剂直接投入,与热集料干拌后再加入基质沥青及填料拌和的生产方式。本规范对改性剂掺量、干拌与湿拌时间、温度控制等工艺参数提出了量化指标,并针对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和SMA沥青混合料分别规定了马歇尔试验技术指标和路用性能要求。本规范的出台,为青海省公路建设中应用干法直投改性技术提供了统一、科学的施工依据。
本规范对干法直投SBS改性剂的颗粒度、含水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作出规定,并要求基质沥青宜采用70号、90号或110号道路石油沥青。在工艺方面,本规范强调改性剂的投放计量精度误差须控制在±3%以内,投料时间应小于10秒;干拌时间不少于10秒,加入填料和沥青后的湿拌时间不少于55秒。同时规定了施工的最低气温条件与恶劣天气下的禁施要求,确保混合料的生产质量。
本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遵循马歇尔试验方法,改性剂和基质沥青用量须根据稳定度、流值、空隙率等性能指标综合确定。质量控制方面,本规范规定材料以“批”为单位进行进场检验,施工前须铺筑长度不小于300米的试验段,并明确了成品料的存储时限要求,改性SMA混合料仅限当天使用,从设计源头到过程管控建立了一体化的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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