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长城主题旅游景区服务规范》DB1303/T365-2023,自2024年0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长城主题旅游景区服务规范的总体要求、服务特色、服务人员、服务设施、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秦皇岛市管辖范围内长城主题旅游景区服务的实施与管理。
本规范立足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长城主题旅游景区的服务实施与管理,以弘扬长城精神、传播长城文化为宗旨,从资源保护、服务特色、人员配置、设施建设到评价改进,构建了全链条的服务标准体系。本规范强调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对长城文物本体进行动态监管,科学调控游客容量,并建立档案数据库,力求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在服务供给上,本规范围绕不同客群的需求,分别对研学旅行、户外运动、康养休闲及节庆旅游等特色服务提出了差异化要求,同时明确了讲解词应突出长城作为中华民族“追求和平”形象符号的文化定位,以多元形式讲好秦皇岛长城故事。
本规范将资源保护置于首要位置,要求设立长城文化保护机构、建立档案并制定游客容量超载预案,严禁在文物古迹上刻画涂污。在服务特色层面,本规范强调讲解员应准确讲述境内独特的长城资源与深厚历史,并依托不同年代、地理及人物故事,以歌舞剧、仿真艺术品、网络视频等丰富形式进行文化展示,为节庆活动提供富有地域特色的内容。
本规范针对不同人群设置了专项服务标准:为研学旅行的青少年提供互动性强的研学场地与内容,激发其对长城历史文化的热爱;为户外运动爱好者提供专属路线、线路图、便携式急救包及24小时紧急救援,并要求手机定位精准度在10米以内;为中老年康养群体推荐平缓路线,讲解员需注意语音语速,并对70周岁以上及特殊游客给予合理照顾。
本规范要求设置游客服务中心、长城文化宣传场所及公共休息场地,建筑风格应突出本地长城特点;在人流集散节点配备寄存、咨询、零售、救援、租赁、充电等临时服务站点,并完善无障碍通道、轮椅、婴儿车及符合标准的旅游厕所。同时,本规范依据相关标准对服务能力进行审核与评价,要求定期通过内部培训与测评保持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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