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道人工湿地设计规范》DB13/T 5217-2020,自2021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河道人工湿地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河道人工湿地工程规模、防洪排涝标准和水质控制指标,自然土壤湿地、人工基质湿地、湿地引配水系统及湿地建筑物设计、湿地植物选择与种植、湿地工程的监测、湿地工程的维养与管护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河道、水系沟叉、人工水道的湿地新建、改扩建及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湖泊洼淀等其它湿地工程可参照使用。
河北省《河道人工湿地设计规范》DB13/T 5217-2020是一部针对河道人工湿地工程的设计标准,涵盖术语和定义、总则、工程规模与防洪排涝标准、自然土壤湿地、人工基质湿地、水系构建、植物选择与种植、监测与维养等多个方面。该规范明确了河道人工湿地的水质净化功能、生态修复要求以及施工设计原则,旨在提升水质、改善生态环境,并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规范适用于各类河道、水系沟叉及人工水道的湿地建设与修复工程。
湿地工程根据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并分别设定排涝保护标准。湿地工程的防洪排涝设计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水系布局与配水系统,保障湿地运行安全。
规范强调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避免外来入侵物种,同时依据湿地功能分区选择适宜植物种类。植物种植需考虑水深、生长习性等因素,确保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
规范提出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包括水质、水位、植物生长等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控,并制定科学的养护计划,确保湿地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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