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沥青路面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应用技术规范》DB43/T2777-2023,自2024年02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沥青路面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的路况调查与评价、结构设计、材料、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施工、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既有沥青路面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城市道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沥青路面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技术在工程应用中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既有沥青路面为对象,采用专用就地冷再生设备对旧沥青层及部分基层进行铣刨、破碎,同时掺入新集料、水泥和水,经拌和、摊铺、碾压形成新的路面结构层。本规范从路况调查与评价入手,明确了资料收集、现场检测及病害分析的要点,随后依次对结构设计、原材料质量、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及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等环节作出系统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既有沥青路面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城市道路可参照执行,旨在为湖南省公路养护工程提供标准化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实施前必须对原路面技术状况、交通荷载及养护历史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以验证方案的可行性。结构设计部分明确了水泥稳定就地冷再生层在不同公路等级下的适用层位,规定了再生厚度范围为160 mm至260 mm,并给出了多种典型路面结构组合,强调应根据既有路面强度、损坏状况等因素独立进行结构组合设计。
本规范对沥青路面回收料、水泥、新集料和水等原材料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规定回收料用作基层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 mm。配合比设计须通过试验确定目标级配和水泥剂量,水泥剂量宜控制在3%至5.5%之间,并以7 d无侧限抗压强度作为关键控制指标,同时须通过延迟时间试验确定施工容许延迟时间。
本规范对施工全过程作出详细规定,涵盖试验段铺筑、布料、铣刨拌和、碾压整形、接缝处理、养生及交通管制等工序。施工质量通过原材料检验、过程控制及最终验收三个层次进行管理,检查项目包括再生深度、压实度、平整度、强度等关键指标,确保再生层的均匀性和密实度满足设计与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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