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景区村庄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B4203/T227-2023,自2023年07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景区型村庄的质量等级、评定条件。本文件适用于十堰市以村(行政村、自然村或社区)为单位的景区村庄。
本规范规定了十堰市景区型村庄质量等级的划分依据与评定条件,适用于以行政村、自然村或社区为单位、依托自然田园、人文遗迹、民俗工艺及特色产业等资源开展旅游服务的区域。本规范将景区型村庄划分为A级、AA级和AAA级三个等级,并围绕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服务、智慧乡村、安全防范、管理体系、游客满意度及加分项九大板块建立了系统化的评定框架,总分630分,另设20分加分项,明确了各等级对应的最低分值要求。本规范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引导村庄完善硬件配套、提升服务品质、挖掘文化内涵,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本规范强调景区型村庄应科学保护自然资源与文化遗产,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统一,水体清洁无黑臭。在基础设施方面,要求通村公路畅通并具备公共交通条件,配备弹性停车场地和生态停车场,游览主线串联主要景点,休憩设施充足,标识系统规范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污水处理达标,旅游厕所布局合理且免费开放,全面保障游客游览的便利性与舒适度。
本规范要求村庄应具备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特色旅游产品,乡村旅游应成为主导或重要产业,并设有村史馆、农家书屋等文化展示场所,开展多样文化活动。在配套服务上,须设置游客中心提供咨询休憩服务,购物、餐饮、住宿场所应诚信经营并突出地方特色,同时配置卫生室、急救设备及24小时救援电话,确保游客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本规范将智慧乡村纳入评定范畴,要求实现4G及以上信号全覆盖,游客集散区提供免费WIFI,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无死角,官方公众号具备信息查询与一键呼叫功能,并推动无现金支付与数字化营销。安全管理方面,须科学核定最大承载量并向游客公布,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消防、食品等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危险地带防护设施齐全,通过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切实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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