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与保护监测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与保护监测的原则、地热监测点分类和数据采集方式、地热监测点(网)布设、监测技术要求、地热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监测数据处理及成果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与保护监测工作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等。
本规范是专门针对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与保护监测工作的行业技术标准,系统规定了从监测点分类布设、数据采集传输到信息平台建设及成果编制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确立了开发与监测同步、全面控制与重点掌握相结合等基本原则,旨在通过长期连续的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地热流体的开采量、回灌量、温度、压力及化学组分等关键评价要素的变化规律。本规范将监测点划分为开发利用监测点、资源评价要素监测点和地质环境监测点三大类,并分别提出了布设密度、监测频次与精度的具体要求,为地热资源的科学评价、可持续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构建了覆盖地热田全区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要求监测范围涵盖所有地热开采井和天然温泉,并按不少于开采井总数10%的比例布设资源评价要素监测点。在数据采集方式上,本规范明确了人工采集、自动采集人工取数和自动采集远程传输三种模式,鼓励推广远程传输及控制测量新技术以提升监测效率,同时对流量、压力、温度等核心参数的计量精度作出了明确到小数点后位数的量化规定,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可靠。
本规范对地热资源评价要素监测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对专门监测点实行每月不少于三次的流体压力与温度观测,以及每年在开采期和停采期至少各一次的化学组分取样分析。针对地热开发可能引发的热储温度变化、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地质环境问题,本规范设置了专项监测条款并规定了针对性布设与观测方式。此外,本规范要求建设地热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自动存储、统计与超限预警功能,并规定了监测数据的核查处理及年度成果报告的编制要点,形成从现场监测到成果输出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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