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行业标准《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野外核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确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野外核查工作的程序,并规定了资料研判与方案制定、疑似隐患野外核查、质量控制与认定反馈、成果编制与提交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综合遥感识别发现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疑似隐患的野外核查,其他类型地质灾害疑似隐患野外核查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针对综合遥感识别出的疑似地质灾害隐患,规范野外核查的全流程技术动作。文件将核查工作划分为常规核查与详细核查两个层次,围绕孕灾条件、变形迹象、承灾体及风险等级评估四项核心内容,建立从资料研判、方案制定到成果提交的闭环技术路径,旨在统一各地核查标准,提升隐患识别的准确率与防治部署的针对性。
根据隐患风险等级与威胁对象差异,将核查分为常规核查与详细核查。常规核查以隐患属性核实为主,底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0;详细核查针对高风险、强形变及威胁人口聚集区的隐患,底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核查范围向周边扩展。总体核查比例不低于疑似隐患总数的20%,新增隐患核查率宜不低于40%,高风险隐患实行全量核查。
核查前须完成资料收集、数据整理与室内研判,对形变显著、解译标志清晰的隐患列为详细核查对象,并区分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假形变异常。现场核查遵循由点及面原则,优先核查InSAR形变集中区。孕灾条件核查涵盖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及触发动力条件;变形迹象按载体分地表岩土体、建(构)筑物、植被微地貌三类,依据变形空间分布划分单一、局部、连片变形,依据新鲜程度划分新、较新、陈旧变形,并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分别明确专项核查重点。
承灾体核查以现场踏勘与图面核实为主,不开展入户调查与资产估值,按人员聚集场所、交通线路、工程设施、土地资源分类核实。风险等级评估基于遥感形变等级、现场变形发育等级、承灾体受威胁等级三项要素,采用矩阵叠加方法综合判定,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级;威胁人员密集场所或高位远程隐患宜上调等级。
实行自检、互检、组检三级质量检查机制,组检抽样比例参照DZ/T 0261执行,按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分类核验。综合认定结果分为核实、校正、剔除、待复核四类隐患;对极高风险且变形活动性强的隐患须及时向防灾主管部门反馈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成果以空间数据集、专题图件与报告形式提交,参照DZ/T 0273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