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指导各地按照“宜林则林、宜滩则滩、宜渔则渔”的原则,对互花米草治理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防止互花米草再次入侵,制定《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3〕2401号。
本文件提供了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修复的工作流程、本底调查、影响分析、修复目标确定、生态修复方案设计与实施、生态修复成效评估与适应性管理等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实施互花米草治理后的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本指南旨在为科学开展互花米草治理后的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指引。当前,互花米草作为我国最突出的海洋入侵物种之一,已对原生滨海湿地植被、重要生物栖息地及航道、防洪通道等造成破坏。尽管沿海多地已组织实施治理工程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治理后的国土空间生态功能修复仍显不足。本指南依据“宜林则林、宜滩则滩、宜渔则渔”的原则,系统规范了从本底调查、影响分析到修复目标确定、方案设计与实施,再到成效评估与适应性管理的全过程技术方法,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实施互花米草治理后的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力求通过生态优先、系统修复和社区参与,恢复原生生态系统的结构与服务功能。
本指南构建了涵盖本底调查、影响分析、目标确定等环节的完整工作流程。本底调查需全面掌握互花米草入侵前的原生生态系统状况、治理区域当前的生态现状以及区域管理状况与威胁因素,综合运用遥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手段。在影响分析环节,则重点研判互花米草对原生生境、生物群落及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并识别适宜修复的区域,为后续方案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修复方案设计强调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在彻底清理互花米草并妥善处理废弃物后,根据原生条件优先采取自然恢复或人工种植的方式修复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原生湿地植被。同时,指南提出开展鸟类栖息地修复,合理布局不同生境空间;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展生态养殖以抑制互花米草复发,并恢复滩涂贝类资源。修复后还需落实至少三年的管护,包括补种、清除有害生物及巡查巩固治理成果。
指南要求在修复工程实施前后开展全过程监测,通过对比修复前后及参照目标的生态系统参数,对湿地植被、动物群落、生境条件及国土空间功能的恢复成效进行分阶段评估。若成效未达预期,则需及时分析问题,对互花米草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技术方法与工程措施进行优化调整,通过适应性管理持续改进实践,直至实现生态系统整体修复的目标。
该指南的出台为我国滨海湿地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的生态修复提供了系统性、规范化的技术框架,填补了治理后科学开展生态修复的技术指引空白。该指南紧密对接《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国家部署,将推动各地互花米草治理工作从单一清除向生态系统整体修复转变。该指南坚持尊重科学、系统修复、生态优先和社区参与四大原则,其提出的“宜林则林、宜滩则滩、宜渔则渔”策略,有利于指导地方在恢复原生湿地植被的同时,兼顾鸟类栖息地营建与生态养殖的协调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该指南设定的全过程监测和适应性管理要求,能够有效保障修复工程的质量与长效性,避免治理区域的二次退化或入侵复发,对恢复滨海湿地固碳储碳、防灾减灾、生物多样性维持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促进沿海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深远意义。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