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DB34/T5172-2025,自2025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变电工程运营单位对其运行的变电工程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开展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信息记录的基本内容及格式。本文件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工程在运行阶段厂界处的电磁环境及向外界排放的噪声、废水开展的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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