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第6部分:冰雹》DB34/T4637.6-2023,自2023年1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冰雹灾害风险普查的资料收集、数据处理、致灾危险性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本文件适用于冰雹灾害的风险普查。
本规范是安徽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专门针对冰雹灾害的风险普查工作进行规定。本规范立足于县级行政区域以上的普查需求,系统界定了冰雹灾害风险普查所涉及的资料收集、数据处理、致灾危险性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四大核心环节。在资料收集阶段,本规范要求全面采集地面气象站的冰雹观测记录、承灾体信息与历史灾情数据,并对冰雹最大直径、降雹持续时间和降雹时极大风速等关键指标提出明确采集要求。
本规范明确了普查所需收集的四类资料:冰雹观测数据及相关文献记录、承灾体基础资料、历年灾情资料以及地理信息数据。数据处理环节则要求将最大冰雹直径的定性描述转换为定量数据,并基于降雹起止时间计算降雹持续时间,同时定义了灾损指数作为经济损失与区域GDP的比值,为后续评估提供标准化输入。
本规范依据样本数据的完备程度,提供了两种冰雹强度指数计算方法:当样本量充足且要素齐全时采用致灾因子回归模型,否则采用最大冰雹直径与降雹持续时间的加权组合法。在此基础上,本规范特别针对高海拔区域引入冰雹日数修正公式,将冰雹强度指数与修正后的冰雹日数加权合成致灾危险性指数,并将危险性划分为高、较高、较低、低四个等级。
本规范围绕人口、GDP和农作物三类承灾体,分别设计了风险指数计算公式,每个风险指数均由致灾危险性指数、承灾体暴露密度和相应受灾率三个归一化指标加权合成。各类权重系数通过专家打分法确定,最终风险等级采用自然断点法划分为高、较高、中等、较低、低五个等级,并据此制作风险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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