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成果,制定《广东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设计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广东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和数据库结构等。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
本规范在2020年试行版基础上进行修订,旨在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广东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的成果标准。本规范适用于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规定了数据库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以及数据库结构定义等核心技术要求。本次修订重点针对图层及属性字段的类型、长度和约束条件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包括删除“参考数据”图层、统一坐落及附带材料存储路径的填写方式,并对宗地、自然幢、权利人、逻辑幢、层和户等多个核心数据表的字段定义进行了精细化优化,同时更新了部分属性值字典表,以提升数据库的规范性、一致性和实用性。
本规范对空间要素属性结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主要集中在宗地基本信息、界址线和自然幢属性结构描述表。在宗地表中,将“宗地图”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附带材料字段类型由大二进制(Varbin)调整为字符型(Char)并限定长度,旨在将文件的实际存储路径而非文件内容本身存入数据库,同时调整了“图幅号”和“档案号”的字段长度与类型。在自然幢表中,除类似的字段调整外,还将“总层数”等数值型字段由整型(Int)改为浮点型(Float),以适应半层等特殊情况的精确记录,并将“建筑物名称”的约束条件由选填调整为必填。
针对权利人、逻辑幢、层和户等非空间要素属性结构,本规范进行了细致的逻辑关系与字段属性优化。明确了层与户的属性表与自然幢、逻辑幢之间的引用关系,将原本分散的关联逻辑通过新增和修订注释加以固化。多个表中的“逻辑幢号”和“层号”字段约束条件由可选调整为必填,强化了房屋落幢、落户的关联。同时,对“权利比例”、“权利人名称”、“证件号”等关键字段的类型和长度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对层和户的面积填写规则、实际层与名义层的表达方式做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