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在工程防静电建设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保证工程防静电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防静电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工程防静电的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维护、拆除必须遵守本规范。工程防静电应满足人体健康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是工程建设领域全文强制的通用技术规范,适用于工程防静电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维护及拆除全过程。本规范立足保障人身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及国家安全,确立了防静电工程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并对材料设备选择、接地系统构建、施工安装工艺及全过程安全管理提出了控制性底线要求。本规范通过明确各环节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旨在系统性防范静电放电引发的燃爆、电击及设备性能损害等风险,为工程防静电功能的可靠实现提供全生命周期技术准则。
本规范要求防静电设计须围绕点对点电阻、表面电阻、接地电阻等核心指标展开,建立覆盖围护结构、机电系统、工艺设备及接地系统的完整防静电体系。设计阶段须前置踏勘,确保改造项目不降低原有结构安全,并在爆炸危险环境强制采用不发火地面。同时,本规范强调整体共用接地网与等电位联结,禁止接地干线同电源及数据线路混敷,确保接地系统的独立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规定施工不得擅自改变主体承重结构,并对易燃易爆环境下的管道接地、设备并联接地及人身安全软接地等复杂工艺作出强制要求。在运行维护阶段,本规范着眼于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建立预防为主的巡检制度与数据管理平台,并对维护人员防护、爆炸危险环境清洗禁令及灾后检测鉴定情形加以规定,确保防静电性能在全生命周期内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