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DB41/T2528-2023,自2024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的基本要求、准备工作、踏勘与测量、保护区边界标绘、勘界成果编制和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勘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边界勘定。本规范以水源保护区批复文件为核心依据,系统性地构建了从前期准备、实地踏勘测量、内业边界标绘到成果编制与质量控制的技术闭环。规范明确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对平面与高程精度提出严格指标,并统一了拐点和界标点的编码规则。在外业环节,本规范强调实地验证边界与批复文件的一致性,并对取水口及周边关键地物进行精确测量;在内业环节,则要求基于测量数据精准标绘保护区边界,最终形成包含勘界报告、成果图件和地理信息数据库在内的标准化成果体系,以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在空间上准确落地、有据可查。
本规范确立了从资料收集与边界初绘、实地踏勘测量、内业精准标绘到成果编制的四步工作流程,并设计了贯穿全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在准备阶段,需系统收集水源地基础信息与批复矢量数据并制作工作底图,严格基于批复文件预设拐点和界标点并加以编码;外业阶段通过实测取水口中心点、关键拐点及参照地物来验证边界走向;内业阶段则将实测数据上图修正初绘界线,最终产出标准化的登记表、报告、图件与数据库。
针对地表河流型、湖泊水库型和地下水型三类饮用水水源地的不同特征,本规范分别制定了精细化的边界标绘规则。对于以取水口为基准向外扩一定距离划定的保护区,需根据实地勘测的取水口中心点坐标进行图上作业确定边界;以实际地物如防洪堤、岸线、管理范围线、特征水位线乃至行政界线为边界或参照的,则分别依据现场测量成果或收集的相关矢量数据,在底图上精准标绘,确保各类保护区的空间落地均有明确、可操作的技术路径。
本规范统一了勘界工作的最终交付物,构建了由成果登记表、勘界报告、系列成果图和地理信息数据库组成的四维成果体系。保护区的精确定界信息将以文件地理数据库格式存储,包含基础地理要素、取水口及保护区等专题要素和元数据图层;成果图件则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图式、图例和注记样式绘制,确保成果在空间数据管理、归档查阅和实际应用中的规范性、完整性与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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