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2.05.1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字〔2022〕77号.pdf

2022年5月1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并制定《山东省耕地用途管制技术细则》及《山东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

附件:

1.山东省耕地用途管制技术细则

2.山东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耕地用途管制。该意见从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一般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占补平衡监管、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过明确“一不得、四严禁”“五不得”等限制性规定,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对耕地“进出平衡”和补充耕地来源进行详细规范,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永久基本农田应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确需占用的需从储备区中补划,难以补足时可在县域范围内或其他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补划。

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须通过整治恢复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字〔2022〕77号第1页
第 1 页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字〔2022〕77号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2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