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DB11/T945.1-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要求,宜使用标准化、定型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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