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北京市新能源系统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6部分:新能源系统工程》DB11/T1832.16-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新能源系统工程的施工。
本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的第16部分,专门针对新能源系统工程的施工工艺而制定。本规程覆盖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水源热泵系统、低温空气源热泵生活热水系统及供暖系统共六大类新能源系统,从材料要求、主要机具、作业条件、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到注意事项,全流程确立了详细的技术规范。本规程旨在加强北京市新能源系统工程施工管理,统一工艺做法,确保工程质量,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的相关新能源系统工程。
本规程对各类新能源系统的施工流程做了系统性规范。从基础的基座施工、设备安装、管路连接,到电气与控制系统安装、系统试压试验与冲洗、防腐保温处理,直至最后的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均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各系统施工工艺均配有流程图,并强调施工前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条件,且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方案须经审批和技术交底。
本规程明确了各系统的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特别是对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地埋管等关键材料和设备的见证取样复验要求。在质量标准上,各章节细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严格规定了设备安装精度、管道水压试验压力与稳压时间、电气接地电阻值等硬性指标,并强调了隐蔽工程验收和系统连续试运行合格的强制性要求。
本规程在各系统章节均单设“注意事项”和“成品保护”条文,突出了施工安全与工程保护的重要性。例如,要求光伏组件安装时采取防触电措施,地源热泵系统管道在回填前须多次试压并带压回填,空气源热泵主机需保证通风间距并设置排水沟等。这些规定从细节入手,旨在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防止设备及管路因施工不当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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