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连栋玻璃温室建造技术规范》DB11/T2147-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种植用连栋玻璃温室的一般要求、温室规格、温室结构、温室基础、温室透光覆盖材料、温室主要配套系统、节能、节水、节肥与环境保护和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连栋玻璃温室的建造。
本规范以安全耐久、高效节能和绿色环保为核心导向,覆盖了从选址布局、规格设计、结构荷载、基础施工到透光覆盖材料、主要配套系统及工程验收的全生命周期。本规范强调温室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并明确了抗风、抗雪等关键荷载的取值标准,确保设施在不利条件下的结构安全。同时,本规范对温室的智能化环境调控、水肥一体化、立体栽培以及节能保温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指导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高产高效的现代玻璃温室,推动北京地区设施农业向集约化、精准化方向发展。
本规范对温室的主体结构选材、规格及防腐处理做出严格限定。结构用钢材应采用Q235B或Q355B,主要构件须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关键连接件螺栓强度等级须达8.8级。在规格上,推荐了不同作物的天沟高度,并明确了屋面角度宜为22°~23°,为温室的标准化建造提供了精确的设计参数。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温室内部环境系统的配置标准。强制要求配备自动化控制的通风降温、加热及多层遮阳保温系统,并给出了育苗与果菜生产的具体补光强度。此外,规范推行水肥一体化灌溉,要求配置净水及营养液循环系统,提倡无土栽培并针对不同作物类型给出了差异化的种植模式建议。
本规范将绿色建造理念贯穿始终,提出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双层或多层节能幕布、实施节水灌溉及营养液回收再利用等具体要求。在工程交付环节,明确了从钢结构安装、玻璃覆盖到电气、灌溉等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温室整体建造质量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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