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指导东莞市2023年至2035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通过明确总体目标与分阶段任务,本规划将全市划分为六大管理片区并建立四级目标单元管控体系,细化各区域绿色建筑等级与能效提升指标,旨在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和人居环境,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将东莞打造成为广东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名片。
发展目标与任务路径
本规划设定了近期至2025年、中远期至2030年及2035年的梯级目标。近期重在全面建设绿色建筑并夯实碳达峰基础,中远期逐步普及近零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并实现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规模化。重点任务围绕绿色建筑量质提升、建筑碳排放双控、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工业化推广以及绿色建材产业链完善展开,形成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空间分区与指标管控
为确保规划落地,将全市划分为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水乡、东南临深及东部产业园六大管理片区,并根据发展潜力将镇街目标单元划分为四个管控等级。通过设定约束性与预期性指标,对各级单元的绿色建筑星级比例、能效提升水平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出差异化要求。同时,将东莞国际商务区、松山湖园区等列为重点发展区域,实施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的更高标准。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本规划通过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衔接,将绿色建筑等级等核心指标纳入土地出让与用地规划条件。对在编、已编及未编控规单元分别设定传导路径,确保刚性约束。在保障措施上,规划强调通过专项资金奖补、容积率核算减免、绿色金融信贷支持和商品房预售优化等多元激励手段,并建立跨部门联动考核机制,解决绿色建筑发展驱动力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