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用荷载箱》DB43/T2763-2023,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用荷载箱(以下简称荷载箱)的结构、工作介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描述了符号、分类、铭牌、包装、运输、储存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用荷载箱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测试。
本规范规定了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用荷载箱的通用技术要求,适用于该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测试。本规范围绕荷载箱的结构组成、工作介质、技术性能、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核心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了液压缸、连接板、位移杆、分液管等关键部件的构造要求,并对荷载箱的计量性能、负载效率、示值重复性、启动压力及荷载性能等指标提出量化标准。本规范还制定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的分类规则,以及铭牌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为荷载箱的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范对荷载箱的结构组成作出详细说明,明确液压缸、上下连接板、位移杆及位移护管、分液管、进液管、连接螺栓、缸内注浆管等主要部件的配置关系,并按在基桩中的位置分为桩间荷载箱和桩端荷载箱两类。材料方面,本规范规定连接螺栓应采用不低于8.8级的高强度螺栓,液压软管须为高压钢丝编织胶管且工作压力达60MPa,液压缸密封圈采用橡胶密封圈并需符合相关尺寸及公差标准,上下连接板采用Q235C热轧钢板,液压缸缸套和活塞采用45号优质碳素结构钢。
本规范对荷载箱的关键性能提出明确量化要求:负载效率η值不应小于0.9,示值重复性不应大于3%,空载启动压力应小于额定压力的4%,在1.2倍额定输出推力下持荷30分钟后压力减小值不应大于5%,有效行程不应小于100mm。试验方法涵盖计量性能校准、负载效率计算、示值重复性测定、启动压力检测及荷载性能验证等内容,并规定所用标准测力仪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5级,数字压力计准确度等级为0.5级,精密压力表准确度等级为0.4级。
本规范将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出厂检验要求产品100%进行,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型式检验在新产品定型、结构材料工艺变更、正常生产周期性检验、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等情形下进行。判定规则明确出厂检验不合格项可修复后重新检验,型式检验不合格项需取双倍样品复检。此外,本规范还规定了铭牌须包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额定压力、额定输出推力、制造厂及制造日期等信息,并对包装、运输和储存提出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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