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通用规范》DB3711/T137-2023,自2023年1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平台框架、数据要求、功能要求以及服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日照市市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服务支撑与运维管理。
本规范确立了日照市市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总体架构、数据要求、功能要求及运行维护要求,适用于相关平台的建设、服务支撑与运维管理。本规范以“共建、共用、互联、共享”为原则,构建起涵盖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平台支撑层和应用服务层的云架构体系,旨在集成整合各类国土空间数据,为规划编制、行政审批、空间监测监管等提供统一的空间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并明确了配套的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及运维保障体系。
本规范构建了四层平台架构,并对数据资源层进行了详细规定。数据资源需在自然资源“一张图”基础上整合现状、规划、管理及社会经济等空间数据集,实现统一组织与高效应用。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按数据类型分级分类建库,涵盖基础地理、遥感影像、国土调查等现状数据,以及开发边界、专项规划等规划数据和行政审批管理数据,并强调建立数据更新与质量检查机制,确保数据的现势性与规范性。
本规范从数据服务、功能服务、接口服务到专题应用服务,明确了平台应具备的数据查询浏览、空间分析、统计制图及二次开发等通用功能。为保障稳定运行,本规范要求平台基于云架构部署并支持国产化环境,纵向贯通省市县级自然资源业务网,横向互联电子政务网;同时参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构建安全环境,并需参照相关标准建立运行维护机制,涵盖服务监控、自动化部署、日志管理及专业团队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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