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民用建筑室内氡的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做到氡防治措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山东省《民用建筑氡检测与防治技术标准》DB37/T5263-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氡的检测及防治工作。民用建筑工程氡检测机构和氡治理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能力,检测及施工前应对人员进行氡危害告知及防护知识教育;检测及施工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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