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热型地热供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规范》DB41/T2473-2023,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热型地热供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原则、工作等级、论证范围、用水合理性分析与节水评价、取水水源论证、取水与回灌影响论证、退水影响论证和综合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水热型地热供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本规范规定了新建、改建和扩建水热型地热供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要求,涵盖论证原则、工作等级划分、论证范围确定、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与回灌影响论证、退水影响论证及综合评价等全过程。本规范强调以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要求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国家产业政策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采灌分离、等量同层回灌,确保地热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循环利用。论证工作需基于地热地质条件勘查与现场试验数据,系统评价地热水可开采量、水质水温、回灌能力及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最终给出项目取水可行性的综合结论。
本规范明确了论证工作应以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与试验分析为基本方法,依据地热水取水规模、取水与回灌影响程度、退水影响程度等分类指标的最高级别综合确定论证工作等级。分析范围应涵盖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与回灌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现状水平年选取代表性最近年份,规划水平年需与区域地热开发利用规划相协调。
本规范要求详细分析建设项目的取水方案、用水工艺、回灌方案及退水方案,通过水量平衡计算核定合理取水量,评价建筑热负荷指标与节水潜力。取水水源论证须从地热储量、可开采量、水质水温等方面进行可靠性分析;必须采用采灌分离方式,回灌水质不劣于原热储层水质,采灌井应布设于同一热储层,并对开采与回灌引起的地下水水位、水温、水化学场变化进行影响预测。
本规范提出了系统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要求,明确建设项目应同步建设节水设施与计量监测体系。对年取水量达5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取水和回灌量须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应建立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及含砂量的动态监测制度,含砂量须小于1/200000(体积比);项目周边须设置地面沉降监测点,并制定水质异常、水位异常下降等应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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