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产权交易指南第6部分:集体林权流转》DB62/T4156.6-2023,自2023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体林权流转的术语定义及流转原则、范围、方式、期限、要求与程序、中止和终结、档案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集体林权流转行为。
本指南是甘肃省《农村产权交易指南》系列标准的第6部分,专门针对农村集体林权流转行为提供标准化指引。本指南界定了集体林权及其流转的核心术语,明确了公平公正、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及用途等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本指南系统梳理了可流转林权的范围与禁止流转的情形,并对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多种流转方式及相应的期限上限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指南还对流转当事人的资格、收益归属、资产评估要求、流转方案公示与民主决策程序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详细说明了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与农户家庭承包林权两类流转路径的完整操作流程,以及合同签订、登记备案、档案管理等后续服务与保障措施。
本指南明确了集体林权流转的适用范围,涵盖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的林木和林地经营权等,同时严格界定了权属不清、已抵押等六类禁止流转的情形。流转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且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及公益林性质。受让方须具备相应的资信与经营能力,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本指南规定了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多种流转方式,并针对不同林地类型明确了流转期限上限,如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期限最长不超过70年。程序上,区分了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与农户林权两条路径:集体林权流转须经民主决议、乡镇政府批准并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农户林权流转则需征得共有人同意、履行备案程序并签订书面合同。
本指南要求流转双方签订包含权属信息、期限、价款及违约责任等要素的书面合同,并引导当事人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交易。林地经营权发生互换或转让时,当事人应依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则需办理备案。林权流转收益归权利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因流转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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