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范》DB62/T2475-2025,自2026年04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一般规定、内容、方法及评定结果的运用、消防安全评估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甘肃省范围内的火灾高危单位开展的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火灾高危单位自主开展的消防安全评估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甘肃省地方标准,替代了2014年版本,旨在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本规范系统规定了评估的一般规定、具体内容、实施方法、评定结果的运用以及评估档案的建立与管理,适用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省内火灾高危单位开展的评估工作,单位自主评估可参照执行。在评估内容上,本规范要求从单位合法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规程、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培训演练、建筑防火基础以及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核对资料、调查问卷、实地查看和现场测试等手段进行综合评定。评估结果采用计分制,将单位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并强调对不合格项区分不符合、重缺陷、轻缺陷进行分类判定,最终形成内容全面、结论客观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本规范明确界定了火灾高危单位的内涵,即具有一定规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风险较高的单位。规范主要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评估时使用,同时也为单位的自主评估提供了参照标准。
本规范构建了一套量化的评估方法,将各评估分项按重要程度分为重点项与一般项,不合格项再细分为不符合、重缺陷和轻缺陷。单项及建筑消防设施分项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符合、轻缺陷、重缺陷和不符合四类,单位最终评定则依据百分制得分归入Ⅰ类至Ⅳ类,以此直观反映消防安全水平。
本规范对评估成果的呈现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包含评估结论、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并做到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同时,本规范对评估档案的建立和保管作出规定,要求项目档案按年度归档,并可通过双存储媒介互为备份的方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确保资料的长期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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