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绿色水运建设指南港口航道第2部分:工程实施》DB36/T1834.2-2023,自2024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港口、航道和水上服务区绿色工程实施的一般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港口和航道工程的绿色建设,水上服务区可参照执行,通航建筑物不在本文件适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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