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校教室LED照明技术规范》DB36/T1808-2023,自2023年08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LED照明技术的灯具技术要求、照明控制系统要求、教室照明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安装和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教室等教室场所。其他学校和培训机构教室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标准为江西省地方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LED照明技术的全面要求。文件从灯具分类、技术要求、照明控制系统、教室照明质量及试验方法等多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教室光环境技术体系。标准特别融入了基于视黑素等效勒克斯的节律照明指标,对白天和晚间学习时段的色温及光照水平提出了差异化的量化要求。此外,标准对灯具的安全性、光生物安全(蓝光危害须为RG0级)、闪烁与频闪效应、显色指数(Ra≥90,R9≥60)以及灯具寿命(L70≥30000h)等核心性能指标均作出了严格规定,旨在为江西省中小学校教室的照明设计与改造提供科学、统一的技术依据。
标准对LED灯具的光色特性提出了高标准要求,规定白天上课时段相关色温应为3300K至5000K,晚间学习时段宜采用2700K至3300K的暖色温光源。在光品质方面,要求一般显色指数Ra初始值不低于90,特殊显色指数R9不低于60,美术教室等特殊功能场所的R9更须达到80以上。为确保视觉舒适,标准明确了闪烁和频闪效应的控制限值,灯具的波动深度须符合GB 40070的规定,且闪变指数或频闪效应可视度均不得大于1。
该规范创新性地引入了视黑素等效勒克斯作为量化节律效应的指标,为光环境设计提供了非视觉效应的评估维度。标准建议白天时段的EML不低于250,晚间学习时段则不宜超过140。同时,文件鼓励采用具备场景切换和照度自适应调节功能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实现板书、多媒体、自习、课间等不同应用模式的灵活切换,并可接入学校数字校园网络,实现节能统计与维护巡检等智慧化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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