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6日,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承担的《自然资源要素综合观测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要素综合观测的总体原则、工作流程、观测站网建设、观测内容、观测指标和观测方法以及观测成果编制汇交等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的观测,不适用于矿产资源的观测。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要素综合观测的总体原则、工作流程、站网建设、观测内容与方法、质量控制及成果编制等全套技术要求。其适用范围涵盖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观测,不适用于矿产资源。该标准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综合观测站网,通过遥感、定位观测和取样观测等技术手段,系统获取自然资源种类、数量、质量及空间分布的长序列动态数据,为认识自然资源演替规律和生态环境退化机理提供科学支撑,服务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国家需求。
文件围绕“总则—流程—站网—观测—质控—整编—成果”主线展开。总则明确了分类分级、科学性、一致性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涵盖资料收集、方案设计、站网建设、观测实施、质量控制、资料整编和成果汇交七个环节。技术核心在于构建一级站(全要素综合观测)、二级站(专项监测)、三级站(基础数据采集)的金字塔型站网架构,并针对不同资源类型规定了详细的观测内容和指标。
站网建设依据自然资源一级、二级、三级区划进行布局。一级站负责全国性全要素全过程观测并统筹下级站,二级站聚焦区域专项变化监测,三级站以自动观测为主定期开展核验。观测实施部分明确了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海域海岛、气象条件和地表基质八大类观测内容,并规定了遥感观测、取样观测、定位观测三种方法,强调航天与航空遥感协同及点位长期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