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公园城市乡村绿化景观营建指南》DB5101/T161-2023,自2023年08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公园城市乡村绿化景观营建的术语及定义、总则、规划设计、营建实施与维护管理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公园城市乡村绿化景观营建工作。
本文件为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旨在为公园城市理念下的乡村绿化景观营建提供系统性指导。它从术语定义、总则、规划设计、营建实施到维护管理,构建了全流程技术框架。标准强调生态性、经济性、特色性与文化性四大原则,将乡村按平原、丘陵、山地分类,并针对园地、林地、湿地、居住用地等九类空间提出具体营建要点。在实施层面,文件以乡土植物为核心,详述了不同功能区的植物选择与配置模式,并对川西林盘这一独特聚落提出保护性营建策略,最终通过村民主体参与和制度化管护实现长效发展。
遵循生态优先、经济适用、突显特色、文化传承的四大总则。依据成都市地形地貌,将乡村科学划分为平原为主、丘陵为主、山地为主三种类型,为差异化景观营建奠定基础。
覆盖从园地、林地到居住用地、水域等九大功能空间。
确立以乡土植物为主的选择原则,详细列出不同场景下的植物运用策略,如村道用冠大浓密乔木,宅旁栽种经济果树。特别针对川西林盘,划分为四种类型,强调保持“田、林、宅、水”空间形态与原生植物群落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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