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院建筑性能,指导和规范医院建筑的性能改造提升,制定河南省《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设计标准》DBJ41/T281-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改造提升不包含医疗工艺。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应结合项目现状和发展,采用适宜的技术、设备和材料,制定改造目标。当采用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时,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是河南省针对医院建筑性能改造提升而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共分9章,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性能评估、功能提升、安全性能提升、室内环境性能提升、能效提升及综合效能调适与运行管理。标准要求改造前须进行涵盖建筑功能、安全、室内环境及能效的综合性能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制定改造方案。改造应遵循尊重原有秩序、远近结合、确保安全、避免影响医疗运营及新旧协调的原则,采用适宜技术提升建筑的综合性能。
标准规定改造前必须开展综合性能评估,涵盖建筑功能、安全性能、室内环境性能及能效四个方面。评估采用现场勘察、问卷调研、资料审阅等方法,出具评估报告,为制定改造技术路线和实施策略提供依据,确保改造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改造应统筹优化总平面布局与医疗流线,实现功能适度集中化,合理规划场地功能空间与建筑内部空间。措施包括增设电梯、停车设施及无障碍设施,采用弹性空间设计以适应未来发展,并完善人性化设施与医疗标识系统,提升医院运行效率与就医体验。
安全性能提升涵盖结构抗震加固与消防系统改造,要求改造后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室内环境提升涉及声、光、热湿及空气质量改善。能效提升则聚焦围护结构、机电系统等,优先改造能耗影响大的部位,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并通过综合效能调适确保系统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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