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煤炭港口粉尘控制规范》DB13/T5744-2023,自2023年08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煤炭港口粉尘控制的总体要求、装卸设备、煤炭堆存、翻车机底层洒水、堆料机臂架洒水、煤粉尘回收处理、行车道路等。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煤炭港口的粉尘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
本标准系统规定了煤炭港口粉尘控制的总体要求与技术细则,涵盖装卸设备、煤炭堆存、翻车机与堆料机洒水、煤粉尘回收处理及行车道路等关键环节。标准强调粉尘控制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并投用,要求优先采用密闭、洒水、干雾等抑尘手段,在不能满足要求时补充除尘设施。针对堆场,明确了喷枪布置、洒水强度及智能控制要求,并规定应设置防风屏障与排水系统。翻车机底层与堆料机臂架需配备精准洒水与含水率监测装置,实现闭环调控。粉尘须集中收集、压滤处理,道路应硬化并保持常态化清扫洒水,为港口粉尘系统化治理提供了全过程技术依据。
标准构建了从源头抑制、过程控制到末端回收的全链条防控体系。源头端要求转接点密闭、落料落差优化及皮带封闭廊道;过程端通过堆场固定喷枪、翻车机底层洒水与堆料机臂架洒水保持煤炭含水率;末端则建立粉尘回收处理站,将清扫收集的煤尘压滤成饼后转运,避免二次扬尘污染。
文件着重规范了装卸设备及洒水系统的技术细节,如翻车机底层须在振动给料器内安装洒水喷头并配置电动控制阀与流量计,结合出料口含水率检测实现洒水量动态调节。堆场喷洒宜通过监测煤种、温度、湿度与风力等因素,智能控制喷洒频次与用量,且喷洒系统须兼具自动与手动两种控制模式,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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