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市政公用工程绿色评价标准》DB1331/T096-2024,2024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标准所述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生活垃圾、燃气、供热以及用于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稳定运行的电力、通信工程。
本规范是雄安新区针对市政公用工程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制定的专项评价标准,旨在贯彻落实“雄安质量”工程标准体系要求。本规范以供水、排水、生活垃圾、燃气、供热、电力、通信七大专业领域为评价对象,构建了覆盖源头、过程、末端与管理全链条的绿色评价指标体系。本规范按新城、老城、村镇三个区域级别分别设定评价标准,采用评分项满分均为百分制、通过权重加权计算总体得分的方法,评价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完成度不低于80%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区域的绿色评价,亦可指导相关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旨在引导市政公用工程向安全、高效、低碳、生态、智慧方向发展。
本规范将每个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领域均按源头、过程、末端、管理四个维度设置评分项,涵盖从资源输入、过程输配、末端服务到系统管理的全流程。例如供水领域关注水源水量保证率、管网漏损率、龙头水水质达标率及DMA分区管理等指标,排水领域则覆盖化粪池运维、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资源能源回收能力及蓄排联调排涝能力等核心要素。这种全链条评价设计确保了对市政公用工程绿色性能的系统性考量。
本规范充分考虑了雄安新区新城、老城和村镇在基础设施水平上的客观差异,针对同一指标为不同区域设定了差异化的评分规则。例如供水管网漏损率,新城以不大于3%为优秀标准,老城及村镇以不大于5%为优秀标准。最终评价总得分通过对三大区域得分按0.6、0.3、0.1的权重加权求和得出,使评价结果既体现新建区高标准要求,又兼顾改造提升区的实际情况。
本规范在指标设置上着力引导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如设定供水厂废水回用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可再生燃气利用率及可再生能源供热率等评价项。同时,本规范将数字化建档率、智能管理能力、物联网感知设备覆盖率等信息化指标纳入各专业领域的管理评分项,推动市政公用工程向智能化、精细化管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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