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碳汇造林项目监测与计量技术规程》DB63/T2167-2023,自2023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林业碳汇造林项目计量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碳库确定、计量监测、碳储量和碳变化、监测要求的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开展胸径在6cm以下林分碳汇计量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胸径6厘米以下幼龄林林业碳汇造林项目的碳库确定、计量监测方法、碳储量与碳变化计算及监测要求。规程聚焦于地上生物量和地下生物量两个核心碳库,明确了样地设置与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将地径划分为六个径阶进行采样。在计量监测方面,提供了独立模型、比例总量直接控制模型及代数和控制模型三种生物量方程构建方法,并详细列出了模型评价指标。最终通过库-差别法计算碳库年变化量,并设定了样地复位率和监测间隔期等硬性要求,为小径级林分的碳汇精准计量提供了完整技术流程。
明确以胸径小于6厘米的林地为对象,选择地上生物量和地下生物量两个碳库进行连续的碳汇计量与监测,排除了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质碳库。
提供了三种生物量模型构建路径,包括独立模型、比例总量直接控制模型和代数和控制模型,均以地径、树高、冠幅等易测因子为自变量,通过严格误差控制确保各组分生物量估算的精确性和相容性。
总碳储量为地上与地下生物量碳储量之和,采用含碳率进行换算。碳变化采用库-差别法测量两个时间点的碳库差额除以年数。同时规定样地复位率须达100%,样木复位率不低于98%,植被层碳汇量监测间隔期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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