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评价指标体系》DB1331/T051-2023,自2023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评价。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正在处理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