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低慢小无人机侦测与反制系统建设和验收规范》DB6101/T3146-2023,自2023年07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低慢小无人机侦测与反制系统的建设和工程验收。本文件适用于人员聚集区、重要场所、重点设施、保密单位等场所的无人机侦测与反制系统的建设与验收。注:重要场所包括机场、油气田企业、炼油与化工企业、成品油和天然气销售企业、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电力企业等。
本文件为西安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低慢小无人机侦测与反制系统的建设与工程验收要求。该系统由指挥控制软件平台、侦测设备、反制设备和传输网络组成,适用于人员聚集区、重要场所、重点设施等低空空域安全保障。标准从总体要求、各组成部分功能指标、安装条件、安全性与环境适应性等方面提出详细规范,明确了系统应具备全天候侦测、定位、跟踪、取证及反制能力。工程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涵盖设备性能测试、试运行及资料审核等环节,确保系统建设质量与运行效能。
系统建设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现场环境条件,指挥控制平台应能控制侦测设备获取入侵无人机的角度、距离、频率等信息,并控制反制设备实施迫降或遣返。设备防护等级室内不低于IP20、室外不低于IP65,安装需满足防雷、防水、防腐要求,室外设备应能承受当地最高风力记录。系统电源为220V±22V、50Hz,室外设备运行温度范围为-30℃至+55℃。
验收包含初验与终验。初验在设备安装调试后进行,测试内容包括设备型号数量核查、光电缆线路性能、指挥控制平台功能及各设备技术性能。初验通过后需进行不少于720小时的试运行,并提交工程说明、竣工图纸、初验测试报告等资料。终验确认各阶段测试结果,进行系统功能和设备清点核实,对不合格项目需整改复验后方可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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