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规范》DB4101/T64-2023,自2023年11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原则、系统架构、技术要求、功能要求、接口要求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区县(市)、街道(乡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本标准规定了郑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规范,适用于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平台建设。文件基于统一性、先进性、开放性、经济性和安全性五大原则,构建了由物联传感、基础设施、养老数据资源中心和智慧养老应用组成的层次化系统架构。平台依托市级政务云部署,整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全市老年人数据的汇集共享与业务协同。功能上覆盖了综合决策、考核评价、资金管理、综合监管及区县(市)服务管理等全流程,并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及适老化改造等场景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标准明确了平台与国家、省、市各级系统的接口规范及安全保障措施,旨在为郑州市智慧养老服务的统一建设、数据互通和高效监管提供标准化依据。
平台建设遵循统一性、先进性、开放性、经济性和安全性五项原则,确保系统标准化、可扩展且安全可靠。系统架构自下而上分为物联传感层、基础设施层、养老数据资源中心层和智慧养老应用层,实现从数据采集、集约化部署到监管与服务的层次化设计,并依托市、区、街道三级平台实现四级网络互联互通。
市级平台提供综合决策、考核评价、资金管理和全场景综合监管功能,区县(市)平台复用市级监管能力并可定制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覆盖公众服务、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管理及智能养老应用,实现服务全流程信息化,并通过城市综合服务APP提供便捷的养老入口。
系统须具备开放性接口,实现与国家、省级民政系统、政务平台、卫健部门及相关行业系统的数据对接与共享。安全方面,平台通过身份识别、操作追溯、信息保密及定期安全评估等措施,保障应用安全、资源交换安全和管理安全,确保个人信息处理符合GB/T 35273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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