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为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优化景观照明布局,编制完成《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范围。本次规划对象为市域范围内的建筑、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户外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本规划是指导上海市2023至2035年景观照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旨在服务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规划以“一城多新,五带多点”为总体布局,围绕创新、人文、生态三大分目标协同推进,通过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升品质,打造世界领先的全球卓越城市景观照明典范。
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8年,远期至2035年,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全域。总体布局为“一城多新”,即主城片区与五个新城等外围城市群协同发展;总体架构为“五带多点”,依托黄浦江、苏州河、延安高架-世纪大道等五条夜间景观带,串联城市中心、副中心及重要商圈等节点,形成开放互联的夜景格局。
规划明确三大分目标: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之城夜景,以外滩-小陆家嘴-北外滩为核心,拓展夜游线路,打造世界顶级滨水夜经济带;建设富有魅力的人文之城夜景,以15分钟生活圈为框架营造格调高雅的夜生活氛围,彰显海派文化包容精神;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之城夜景,建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控制体系,严控光污染,试点碳补偿与交易,争取2028年碳排放达峰、2055年实现碳中和。
规划划分历史城区、都会、城镇、水乡、滨海、崇明三岛及暗天空保护七类照明风貌区,实施差异化导则。实施严格的亮照度、色温、动态光及光污染分区管控,明确禁止大面积像素化照明和新建多栋联动媒体立面,并要求重要景观照明设施接入市、区集中控制平台,实现多模式智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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