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重大活动电梯安全保障检验规范》DB1304/T443-2023,自2023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重大活动中检验机构对于电梯的安全保障性检验方法、项目与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邯郸市内举办重大活动涉及到的活动场馆、活动签约宾馆、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区域以及政府委派的其他重要活动相关区域场所内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他类别电梯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是邯郸市地方标准,规定了重大活动中电梯安全保障性检验的方法、项目与内容。该标准将重大活动划分为I、II、III三个等级,并对应将保障区域分为核心区、关联区和外围区,针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依据区域等级分别设定了由详细到精简的三类检验项目。标准系统性地规范了从委托、实施检验到出具结论、情况汇报及档案保存的完整流程,提出了对检验机构资质、检验人员资格(特别是检验师配备数量)以及检验仪器精度的严格要求,旨在通过验证性技术检验,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标准明确定义”重大活动”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或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并划分为I级(国家级)、II级(省部级及市级国际性活动)和III级(市级活动)。保障性检验是指检验机构受委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基础上,对其安全性能进行的验证性技术检验。
从事保障性检验的机构须具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资质,并受相关方委托。检验人员须持有电梯检验资格,且现场至少由2名人员实施检验。其中,核心区域要求至少2人具备检验师资格,关联区和外围区则要求至少1人具备检验师资格。
保障性检验需在重大活动举办前完成委托。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项,检验人员须当场出具意见通知书并提出整改要求。检验完成后,无论项目是否全部符合,检验机构均须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对不符合情况予以具体描述,并在全部任务结束后向委托方书面汇报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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