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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8.28-安徽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落图技术方案.pdf

2023年8月28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精神,做好落地上图以及建立管理图层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制定《安徽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落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落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精神,完成共同确认落地上图任务,进一步明确我省林地管理边界,完善林地管理图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对53号文明确应共同确认到图斑和单独建立管理图层的情形,收集相关资料,补充调查,分类落实到图斑,明确属性,及时更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业资源图相关数据,并将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理。


二、工作范围


(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林地,实际属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后续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上造林的图斑;


(二)2021年优化后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天然林的图斑;


(三)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耕地,实际属于毁林开垦的图斑;


(四)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林地,实际为林草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已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或“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以及实际为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图斑。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图斑提取(2023年9月10日前)。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提取并下发“工作范围(一)”的图斑。省林业局负责提取并下发“工作范围(二)”的图斑。“工作范围(三)、(四)”的图斑由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自主提取。


(二)县级调查(2023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辖区内林地管理图斑确认落图项目实施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共同确认落图。


一是收集资料。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53号文要求,收集国家退耕还林、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林权证、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界定文件及区划界定书、天然林起源认定材料和有关文件、毁林开垦证据材料(含照片及遥感影像)、临时使用林地审批资料、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资料、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资料等。二是共同确认。证明资料和矢量数据完备的,直接确认管理地类。证明资料不足以判断管理地类,或矢量数据缺失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三是建立数据库。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收集的资料和确认的调查成果,建立林地管理图层。四是建立台账。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共同确认成果做好汇总统计,分类建立台账。五是提交成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草拟落地上图工作报告,经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成果数据及台账,上报市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


(三)市级复核(2023年11月15日前)。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市、区)落地上图成果组织审查,形成市级落地上图工作报告,经市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成果数据及台账,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


(四)省级审核(2023年11月30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组织对市级复核成果进行审核,形成省级落地上图工作报告及相关成果数据和台账。


(五)成果上报(2023年12月10日前)。落地上图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共同审核确认后,分别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六)落地上图(2023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确认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理,更新国土变更调查等数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更新林草资源图相关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专班作用,认真研读53号文件,吃透53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落地上图工作,积极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落地上图工作及成果,做好经费保障,落实技术服务队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沟通对接,共同做好调查举证、建立数据库、汇总分析、质量检查、成果上报等工作。有争议的图斑共同向上一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质量管控。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是本辖区相关图斑落地上图的责任主体,要把落地上图工作做细做实,严格做到县级自检、市级复核、省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落地上图的工作质量。省级将组织调研指导组,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本技术方案旨在落实国家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的相关要求,对安徽省林地管理图斑的共同确认与落图工作制定详细规则与流程。方案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针对“耕地上造林”、“公益林与天然林”、“毁林开垦”以及“已审批或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四类情形,分别明确了资料提供、图斑套合、现场调查及管理属性确认的具体操作规范。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建立从底图制作、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到数据库建设与成果提交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最终形成标准化的林地图斑数据、台账与工作报告,为规范全省林地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耕地上造林图斑管理规则

针对“二调”及后续年度变更调查中属于耕地,但2022年度现状为林地的图斑,方案实施严格的套合判别机制。属于国家退耕还林范围的,以审批文件及矢量数据为准;属于防护林或绿色通道的,需提供作业设计、验收资料及道路建设批准文件。对于绿色通道,明确了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限制,超出标准或无法提供合规文件的部分不按林地管理,并要求实地采集矢量数据。

毁林开垦与审批占用林地图斑规则

对于现状为耕地、实际属于毁林开垦的图斑,以其开垦时间节点及是否划入耕地保护红线作为核心判断标准。1998年《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印发前开垦的国有林地按耕地管理,印发后发生的毁林开垦,已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按耕地管理,未划入的则需恢复为林地。对于已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或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以及违法违规占用的图斑,以审批资料或执法资料为据进行套合确认。

工作流程与成果提交规范

工作流程遵循“底图制作—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撰写—成果提交”六步走程序。省级部门负责提取并下发大规模底图图斑,县级部门负责本辖区图斑的自主提取与资料补充。对于仅有批准文件但无矢量数据的地块,需由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实地调查确认并落图。最终成果需提交符合标准的林地图斑空间数据、台账表格及正式工作报告,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可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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