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主题产业园建设规范》DB4406/T26-2023,自2023年06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主题产业园建设的总则、规划设计要求、设施建设管理要求、公共服务平台、绿色生态建设要求、园区安全建设要求、产城人文融合建设要求、配套服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中主题产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他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也可参照执行。
标准强调“规划引领、产业集聚、配套完善”的基本原则,要求因地制宜打造独具特色的主题园区,并依据产业定位将园区明确划分为科技主题园、综合主题园与智造主题园。文件对建筑设计的视觉效果与风格、道路系统的通畅安全、绿地景观的生态复合以及空间环境的可识别性均提出了具体设计指引,旨在通过高标准建设实现环境、建筑与人的有机整合,充分体现产、城、人、文、景融合发展理念。
建筑设计应统一规范体量、造型与色彩,避免建筑群比例失衡,鼓励采用现代风格且经济实用的工业建筑形态。园区需建立统一的标识系统,并对公共绿地、道路、水系及夜景照明等开放空间进行整体景观设计,以营造和谐且具有产业特色的空间环境。
园区应配建信息化管理中心并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光纤入企与5G信号全覆盖。
根据产业特性将园区分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的科技主题园、具备全产业链环节的综合主题园以及聚焦核心部件生产的智造主题园。园区需合理协调工业用地与配套设施比例,鼓励建设人才公寓、商业服务等综合设施,并配备一定比例的充电车位,以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