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DB4401/T212-2023,自2023年05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消防查验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房屋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下列活动:a)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技术服务等单位开展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消防查验;b)城际铁路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查验宜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规程为广州市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的验收技术细则。该标准适用于广州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贯穿从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控制到竣工消防查验的全流程。文件详细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并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及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安全疏散、防火分隔、防排烟系统等关键环节制定了量化抽检要求。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程特别强化了区间隧道、地下车站的防排烟联动及热烟测试要求,旨在通过严格的现场查验,确保消防系统功能与运行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明确依据。
本规程覆盖广州市房屋建筑(含装修与改造)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核心管控流程包括消防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及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竣工预验收阶段消防查验。文件界定了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复验与见证取样检验标准,并规定了检验批、分项到分部工程的逐级质量验收程序。
规程针对不同工程类型提出了具体查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需重点核查总平面布局、防火与防烟分隔、安全疏散距离及宽度,并对消防给水、自动灭火、防排烟及应急照明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遵循“尊重历史”与不低于原消防安全水平的原则,明确了防火间距不足及共用疏散楼梯时的替代加强措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则突出防火分区完整性、区间疏散平台连续性,以及全尺寸热烟测试下的消防联动控制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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